【问题】 总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

在企业法律工作中,总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材料?

正确答案:律师解答:

总公司注销的,需要的材料包括:公司的营业执照、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、注销登记申请书等。
按照规定公司因法定情形解散的,就需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,清算结束后,就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,办理了注销登记之后就可以公告公司终止。

题目解析: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 第一百八十三条
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、第(四)项、第(五)项规定而解散的,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,开始清算。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,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。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,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,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 第一百八十八条
公司清算结束后,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,报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,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,申请注销公司登记,公告公司终止。